各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基地,各相关院校,各有关单位:
为推动游泳运动科学健康发展,开展游泳救生员职业人群能力提升建设,促进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核工作规范开展,广东省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(简称“省职鉴站”)定于2024年1月在广州举办全省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师梯队建设培训班。培训班重点面向全省培训、训练单位的游泳教练,以及全省高等院校游泳专业授课教师等相关人员,解读国家职业标准培训大纲和考核办法,讲授理论培训和技能操作教学方法,通过考核后授予省级培训师资质,列入国家级培训师培养建设梯队,为遴选晋升国家级培训师和考评员储备人才。
一、主办单位
广东省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
二、承办单位
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
“体职连线”网络平台
广州国体联体育服务有限公司
三、培训时间、地点
具体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
四、课程内容
(一)《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(2020版)》(以下简称《标准(2020版)》标准解读及实际操作;
(二)《细则(2019版)》技术标准实操与考评方法;
(三)游泳救生员职业技能培训、鉴定组织实施;
(四)游泳救生员理论培训、游泳救生员游泳技术培训、游泳救生员救援技术培训、游泳救生员自救技术培训、急救培训。
五、培训对象及资质条件
须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中一条:
(一)具备游泳救生员国家培训师或考评员资格;
(二)具备游泳救生员广东省培训师资格;
(三)高等院校游泳救生相关专业方向讲师及以上职称,且取得中级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,满1年,无安全事故;
(四)持有中级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,且年满3年,无安全事故;
(五)取得中级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退役运动员。
六、考核办法及证书颁发
(一)学员在培训期间须全程参与培训,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。未完成规定学时,不予以安排考核。
(二)广东省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委派专家对学员进行考核,并对成绩合格的学员颁发《广东省游泳社会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师证书》并进行备案,作为培训基地聘用培训师的有效资质。
(三)证书有效期:两年。
七、报名及收费标准
(一)报名时间:11月23日-12月30日
(二)报名方式:扫描下方二维码,在“体职连线”平台进行注册、报名。
(三)培训费:每人1500元(包含:场地费、资料费)。
(四)学员交通、食宿费自理。
八、其他
(一)未尽事宜,将另行通知。
(二)一经缴费,如无特殊情况,一概不退费。
九、联系人
“体职连线”:张延才 020-61905782
广东省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
2023年12月18日